【“砺剑”行动 】非法捕鱼一时爽,以身试法要落网
2023-08-18 14:23 来源: 会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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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加强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会理市公安局对各类
非法捕捞始终保持严打态势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近日,会理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破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年6月20日13时许,段某某、应某某、王某某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渔网在会理市城南街道谭溪河内非法捕捞被会理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查获段某某、应某某、王某某使用渔网非法捕捞野生水生鱼类共计485条,总重3.13千克。经民警讯问,段某某、应某某、王某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而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方法捕捞水产品,无论捕捞数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
 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水产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维护生态平衡的必然选择。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切勿为了口腹之欲或谋取私利触碰法律红线。
 对于禁渔期内一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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